
山东济南,陈女士花5800元购买了一只孟加拉猫。可才过了几天,突然被卖家告知,那只猫价值58000元,是她标错了价格,要陈女士退回猫咪,或者补足差价。陈女士表示,这不是她的错,她不会退回猫咪,也不会补差价。
陈女士独居,为了不让自己太寂寞,她想买只猫作伴。但她工作忙,没时间去逛宠物店,就通过朋友的介绍,加了一个宠物店老板的微信。
孔女士卖宠物多年,但一直是线下销售,陈女士是她的第一位线上顾客。她很快就拍下了很多猫咪的照片和视频,让陈女士挑选。陈女士看到孟加拉猫的视频时,一下就相中了。
孔女士热情地介绍了孟加拉猫的习性和饲养方法,陈女士就更喜欢这只猫咪了,便询问了价格。孔女士说5800元,这在陈女士的可接受范围内,她当即就下了单。
因为陈某家距离孔女士的店并不远,两天后,她就收到了心心念念的猫咪。没想到,这只猫咪比照片上还可爱,她越看越喜欢,真有种物超所值的感觉。
但是陈女士几天后就接到了孔女士的电话,她着急地说,她把猫咪的价格标错了,应该是58000元,而不是5800元,面对10倍的差价,她希望陈女士退回猫咪,或是补足差价。
陈女士觉得不可思议,孔女士又不是第一天卖宠物,怎么会犯这么大的错误呢?因此,她太度强硬,这两个方案她都不同意。
孔女士是有苦说不出,她的确是做这行已久,但线上交易是第一回,她太紧张了,所以才会说错了。她也是在对账时才发现不对,只能找陈女士协商。
现在陈女士不肯退货,也不肯补差价,把孔女士都快急哭了,这毕竟差得太多了,她只好和老公连夜开车到了陈女士的住处,希望能当面和陈女士解决此事。
孔女士哀求道:“只要你退回猫咪,我可以给你2000块钱作为补偿。”
但是陈女士不为所动,她坚持说,她当时指明要这只猫咪,价格是孔女士自己标的,一问一答,有聊天记录为证,她是合法购买。如今出错,也是孔女士的问题,与她无关。
那么,孔女士能挽回自己的损失吗?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:“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行为人有权请求法 院或者仲 裁机构予以撤销。”
“重大误解”,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、对方当事人、标的物的品种、质量、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,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,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。
重大误解是可撤销行为的一种。根据对《民法典》重大误解规定的解读,误解一般是当事人自身过错造成,并且,误解必须对行为的内容构成重大影响。在人们签署合同的时候,经常存在这样的情况,此时,合同当事人就可以要求撤销合同。
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:孔女士因自身原因,不小心错将58000元的价格标注成了5800元, 这10倍的差价,给她带来了严重的损失。这就属于重大误解。
因为重大误解是可以撤销的,所以,虽然孔女士和陈女士已经完成了买卖,但作为当事人,孔女士可以要求撤销这笔买卖。
既然协商不成,孔女士选择走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最后,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,陈女士依依不舍地退回了可爱的猫咪,孔女士也将5800元如数退回给陈女士。
可以说,孔女士实在是太粗心了,再紧张,也不能犯这么大的错误啊,10倍的差价,若不能顺利要回猫咪,那她要卖多少只猫咪,才能赚回来啊!好在,她拿起了法律的武器,为自己追回了损失。经过这一遭后,她以后应该会小心谨慎了。
所以,大家如果在日常生活中,发现自己犯了错,给自己造成了重大损失,而又协商不成时,一定要用法律保护自己。
当然,不犯错是最好的,能省去许多麻烦。
对这事,大家怎么看?
